问题
多项选择题
教育行政部门取消某甲的办学权,甲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正在甲处学习的20名学生因此中断了学习,他们需要另外找学校学习,另外租借住房或乘车回家,经济上损失较大。因此这20个学生也对取消办学权的行政决定提起了行政诉讼。法院是否应当受理这些学生的诉讼( )。
A.应当,因为该行政决定使学生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B.不应当,因为行政决定并不是针对学生作出的
C.应当,因为取消办学的行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D.不应当,因为行政决定没有直接规定学生的权利义务
答案
参考答案:A,C
解析:《行诉若干解释》第12条规定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本题中的20个学生即是教育行政部门取消某甲办学权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上利害关系人,所以有权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