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中国某企业与新加坡某公司拟在中国组建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双方草签了合同。合同约定的下列事项中,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合营企业注册资本100万美元,其中外方占22%,中方占78%

B.外方出资中包括一套价值10万美元的设备,外方不转移对该设备的所有权

C.合营企业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形式

D.合营企业的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均由外方担任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组织形式、出资方式、注册资本、组织机构等。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4条:“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低于百分之二十五。”A项的注册资本不符合法律的要求,C项为正确答案。根据公司法第28条,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因此,C项不符合法律的要求。根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6条:“中外合营者的一方担任董事长的,由他方担任副董事长。”因此,D项不符合法律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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