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企业与乙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20万元人民币,借款期限为1年,由丙企业作为借款保证人。合同签订3个月后,甲企业因扩大生产规模急需资金,遂与乙银行协商,将贷款金额增加到30万元,甲和银行通知了丙企业,丙企业未予答复。后甲企业到期不能偿还债务。该案中的保证责任应如何承担( )

A.丙企业对20万元应承担保证责任,增加的 10万元不承担保证责任

B.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甲和乙变更合同条款未得到丙的同意

C.丙企业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因为保证合同因甲、乙变更了合同的数额条款而致保证合同无效

D.丙企业应承担30万元的保证责任,因为丙对于甲和银行的通知未予答复,视为默认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保证的效力 本题涉及主合同变更对保证责任的影响问题。依照《担保法解释》第30条规定,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的数量、价款、币种、利率等内容作了变更,未经保证人同意的,如果减轻债务人的债务的,保证人仍应当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如果加重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

填空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