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选项中,属于永久性抗辩权的是( )。

A.不安抗辩权

B.同时履行抗辩权

C.先履行抗辩权

D.时效经过抗辩权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评析] 考查要点是延期抗辩权的类型。抗辩权是指对抗请求权或者否认对方权利主张的权利,其重要功能在于通过行使这种权利而使对方的请求权消灭,或者使其效力延期发生。消灭对方请求权的抗辩权称为消灭抗辩权,此种抗辩权因可以使请求权的行使永远被排除,故又称为永久性抗辩权。使对方请求权效力延期发生的抗辩权称为延期抗辩权,又称为一时抗辩权。行使不安抗辩权的目的不在于消灭自己所负的债务,而在于后履行方财产状况显著恶化等情形发生后,使自己的履行得以延期,因此,A项属于延期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和先履行抗辩权具有与不安抗辩权同样的功能,因此,B项和C项也屑于延期抗辩权。时效经过抗辩权属于永久性抗辩权,即以时效经过为抗辩,使得对方请求权永远消灭.可见,D项是正确答案。注意: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和一般保证人享有的先诉抗辩权都属于延期抗辩权。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个体工商户李甲开了一家照相馆,因生意较好,决定买下自己店面旁边的一个铺面扩大经营。因刚刚进了一批器材,缺少现金,便对自己的朋友王某提出借款30万元。王某同意借款,但要李甲提供担保。李甲遂于2002年3月以自己刚刚购买的价值10万元的器材设定抵押,并和王某签订了书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期为2年。 2002年5月,王某依约将30万元借给了李某,按约定,李甲应当在2004年4月30日以前归还借款。后王某感到不放心,要求李某提供其他担保。于是,李甲的哥哥李乙又于2002,年7月与王某签订书面抵押合同,以李乙的一辆富康汽车作为抵押,以担保李甲的债务按期偿还,抵押期仍为2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李甲的另一朋友老吴也出面表示自己可以担任李甲还款的保证人,并于 2002年8月3日手写了“我愿意为李甲充当还款的担保人直至该款本息还清时为止”的纸条交给王某。李甲扩大经营后,一开始生意尚可,但不久在同一条街上开了好几家大型摄影室。再加上李甲迷上了赌博,到2004年年底时,不仅没有挣钱,还欠下一屁股债。2005年以后,李甲因为生活困难已经卖掉了后来购买的门面,只能靠着原来门面的租金维持生活。这期间,王某因外出做生意,一直未向李甲讨要其借款。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如果王某于2006年6月回到家乡,此时他还能否主张实现在摄影器材和富康汽车上的抵押权,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