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外国公司在上海设立了办事处,下列说法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是:( )

A.应在办事处置备该外国公司的章程

B.办事处在该外国公司被所在国法院宣告破产后,仍继续在中国从事经营活动

C.办事处在其名称中未标明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

D.如该外国公司因故撤销了该办事处,可先将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然后再依法清偿债务,并依照公司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条件;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立程序;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解散与清算 根据《公司法》第195条的规定,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外国公司的分支机构应当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可知A正确,C错误;根据该法第196条的规定,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中国法人资格。外国公司对其分支机构在中国境内进行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根据第198条的规定,外国公司撤销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时,必须依法清偿债务,依照本法有关公司清算程序的规定进行清算。未清偿债务之前,不得将其分支机构的财产移至中国境外。可知,外国公司破产后,办事处自己没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故不能继续经营,B项错误,D项的说法不符合第198条的规定。

多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