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种情况下,股份有限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

A.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成员为6人,因出车祸,导致3名董事死亡

B.乙股份有限公司股本为3000万元,因经营出现重大失误,出现巨额亏损,导致未弥补亏损达800万元

C.丙股份有限公司最大股东共持有5%股份,为改选董事会,该股东提出请求

D.丁股份有限公司因市场出现重大变化,总经理建议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认为不必要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 《公司法》第101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一)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本题中的A项中,董事人数还剩 3人不足章程所规定的总人数6人的2/3,所以属于《公司法》101条第(一)种情形,此时应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本题应选A项。B项不符合上引法条第(二)种情形,亏损额尚未达到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C项不符合第(三)种情形,持股尚未达到百分之十以上的要求。D项中的总经理无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才有权建议。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2003年10月2日,某市市民张某与本市个体户李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合同规定:张某将其自有房屋3间租赁给李某开办饭馆。租赁期限为1年,自2003年10月3日至2004年10月2日,每月由承租人李某向出租人张某交纳租金450元,必须在每月1日至3日交纳。超过期限不交,张某有收回房屋使用权,在房屋租赁期间,房屋修缮费用由承租人承担,所租房屋只准承租人使用,不允许转租;此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要付给对方1000元违约金。合同签订后,张某即将出租的3间房屋腾出交给承租人李某,李某同时也向张某交纳了第一个月的房租450元。2004年1月,张某通知李某准备将出租的房屋转让给王某,李某未表示异议。5月,张某与王某办理了房产登记过户手续。6月,承租人李某由于在别处另开设一处发廊,遂将其承租的3间房屋转租给他的一个朋友林某使用。林某每月向李某交房租500元。8月,王某得知后,与李某交涉,要求李某解除其与新承租人林某的租赁关系,李某以其房屋是租自张某,与王某无关而置之不理。王某只好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房屋。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设林某居住期间,其中的一间房突然倒塌,当场砸死过路行人鲁某。经查,房屋倒塌的原因是房屋结构不合理所致。谁应向鲁某承担责任为什么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