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关于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的有关原理,结合中国立法与司法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民事诉讼法》第237条规定:“对于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规定办理。”属于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并行适用的情况

B.《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规定,《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继续有效,通过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予以实施。这属于国际条约直接适用的情况

C.1980年《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16条第2项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外国政府之间订有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所得税的抵免应当依照各协定的规定办理。属于国际条约直接适用的情况

D.在民商事范围内,当国际条约与我国国内立法冲突时,国际条约优先适用,但是我国声明作出保留的条款除外

答案

参考答案:C,D

解析:[考点] 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
本题较为全面地考查了国际条约在中国的适用情况。对于国际条约在我国的适用和地位,我国《宪法》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我国涉及国际条约的适用的法律条文散见在各个法律部门,其中条约的直接适用、条约与相关国际法的并行适用、条约须经国内法转化的才能适用的几种情形都存在。选项A中《民事诉讼法》第237条的规定属于国际条约直接适用的情况;B项中《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39条的规定属于国际公约须经国内法转化才能适用的情况。C项中《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第16条第2项的规定属于国际条约直接适用的情况。D项中《民事诉讼法》第2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本法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民法通则》第142条也作出了类似的规定。CD项的表述是正确的。

解答题
填空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