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说法,符合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是( )。

A.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

B.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高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C.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其他成员不具有约束力

D.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所以A项错误。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所以B项错误。《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这说明C项也不正确。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则D项为正确选项。

问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