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选区在进行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时,应参加选举的选民为25100人,实际参加选举的选民为12550人。该选区三位候选人甲、乙、丙最后实际获得的选票依次为6280票、3500票、2770票。依照法律规定,选举结果是( )。
A.甲当选
B.乙、丙另行选举
C.甲、乙当选
D.三人均不得当选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我国《选举法》第43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注意:法律条文中的“过半数”表示大于二分之一(不舍等于),故该选区的此次选举无效,三人均不得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