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某区12户居民以某区规划局批准太平居委会搭建的自行车棚影响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法院撤销规划局的批准决定。法院经审查,认定经规划局批准搭建的车棚不影响居民的通风、采光和通行权,且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
A.原告应推选2至5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
B.太平居委会为本案的第三人
C.法院应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D.法院应判决维持某区规划局的批准决定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同案原告为五人以上,应推选一至五名诉讼代表人参加诉讼,见《行诉解释》第14条第3款,A错;太平居委会与此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可作为本案第三人,B对,见《行政诉讼法》第27条;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应判决维持,故D对;C错,见《行政诉讼法》第 54条第1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