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与王某素有仇怨。一日,李某拦住王某,百般辱骂,王某挥舞拳头作势欲打李某,李某逃跑,王某紧追不舍。李某从屠户徐某处抢得一把杀猪刀,王某不敢再追,李某用言辞激王某,王某又追。待王某追近时,李某用杀猪刀捅了王某一刀,导致王某心脏破裂而死。李某的行为属( )。
A.正当防卫
B.紧急避险
C.防卫过当
D.故意杀人
参考答案:D
解析:根据《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必须具备起因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主观条件和限度条件,否则不构成正当防卫。本题中,王某见李某手持凶器后已不敢再追,李某却用言辞激王某致王某又追,构成防卫挑拨,已不具备正当防卫的主观条件,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故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