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业银行2009年第一季度发生了下列经济业务:
(1) 收到银行总行转入的外汇资金5 000万美元,转贷给某国有企业。本季度收到转贷的利息收入62.5万美元,实际支付利息支出56.25万美元,上级行核定的借款利息支出为 50万美元;
(2) 办理结算业务取得手续费收入20万元;
(3) 销售支票、账单凭证取得收入10万元;
(4) 吸收存款600万元,发放自有资金贷款1 000万元,本季度应收贷款利息60万元,实际收到50万元,另外10万元属于已经逾期4个月的贷款利息,支付存款利息10万元;
(5) 收到贷款罚息5万元,收到与其他金融机构的资金往来业务利息10万元,本季度的出纳长款为0.5万元。
要求:计算该银行本季度应该缴纳的营业税(该银行采用当季季末的外汇汇率折合营业额,当季季末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价为1美元兑7.3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