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是A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主要经营计算机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甲代理B公司中从国外进口一批计算机并将其销售给C公司,A公司得知后提出异议。本案正确的处理是( )。

A.甲的行为与A公司无关,A公司无权提出异议
B.甲违反竞业禁止义务,其代理B公司与C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无效,所进口的计算机应由A公司优先购买
C.甲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效力,由这笔买卖所得的收益应当归 A公司所有
D.甲违反竞业禁止义务,但这并不影响销售合同的效力,也不影响他由这一买卖所得的收益,仅存在被解聘的可能性。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核竞业禁止的规定。根据规定,未经股东会同意,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甲的行为已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但并不能因此而认定王某代理B公司与C公司订立的合同无效,因为责任在甲,甲应当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案情:被告人:赵某,男,30岁,无业。
被告人:王某,男,15岁,无业。
被告人:洪某,男,31岁,无业。
赵某2000年因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2003年赵某刑满释放。之后,赵某染上毒瘾。因一直没有正当工作,赵某总是处于吃了上顿断下顿的状况。2004年的某日,赵某听说毒贩洪某新进了一批海洛因,便起了“黑吃黑”的念头。当晚,赵携带其购买的仿真枪一支,潜入洪某的住处。入夜后,洪某回家。一进门,赵某即用仿真枪抵住洪某脑袋,对洪某进行殴打,之后对洪某说:“听说你新吃进了一批白粉。见者有份,也给我分点。”洪某一听赶忙说:“有事好商量。如果大哥喜欢那东西,小弟我悉数奉上,孝敬大哥就是。”后洪某打开保险柜,从里边拿出一包“白粉”(约有250克重)交给赵某。见“白粉”顺利到手,赵某便离去,经鉴定,洪某构成轻伤。
回到住处后,赵某打开枪来的“白粉”一尝,即大呼上当,原来洪某早就担心有一天被同道抢劫,一直用一包头痛药冒充海洛因备用,他交给赵某的只不过是一包头痛粉而已。赵某眼见发财梦将破,心有不甘,遂又生一计。他连夜将其手下马仔王某叫来,对王某说:“你不是一直想发大财吗现在机会来了。这玩意是白色黄金,值大钱了,你帮我出去卖,卖到钱分你三成。”王某一听大喜,满口答应。二人遂将“海洛因”分成若干小包。接下来的几天,王某天天出去推销。到案发时,已卖出“海洛因”近20克。公安机关另查明,洪某曾让王某帮其出售真的海洛因50多克。
问题:
1.赵某抢劫洪某假毒品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