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之债是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有数人时,各债权人均得请求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各债务人的负有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且全部债务因一次全部履行而归于消灭的债。 以下不是连带之债的是( )。
A.汇票保证人与承兑人或出票人对于执票人的责任
B.有限责任股东出资不实时,各股东对补足出资的责任
C.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合同转让时,被保险人与合同受让人对保险费的支付责任
D.碰撞双方对造成第三人人身伤亡时的赔偿责任
参考答案:D
解析: 汇票保证人与承兑人或出票人对于执票人的责任应属于票据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不属于连带之债,故不应选A。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出资不实时,各股东对补足出资的责任属于经济法中所规定的股东应承担的义务,也不属于连带之债,故不选 B。被保险人与合同受让人对保险费的支付责任属于被保险人与合同受让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应选C,故此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