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为公司仓库保管员。某日,两歹徒为逼李某交出仓库钥匙而持刀追打李某,李某被打成重
伤,无奈之中李某抢了路边正在停车的黄某的摩托车逃走。李某抢走摩托车的行为()。

A.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抢劫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B.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他人车辆,属于盗窃行为,侵犯他人利益

C.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正当防卫,保护了公司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D.不应负刑事责任。李某抢走摩托车属于紧急避险,损害了他人合法权益但保全了更大的合法权益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并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经分析可知,李某的行为是紧急避险而不是正当防卫。《刑法》第21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故选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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