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下列哪些人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

A.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

B.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

C.刑事被告人的配偶或子女

D.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6条规定:“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包括:(一)刑事被告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及没有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共同致害人;(二)未成年刑事被告人的监护人;(三)已被执行死刑的罪犯的遗产继承人;(四)共同犯罪案件中,案件审结前已死亡的被告人的遗产继承人;(五)其他对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据此,本题ABD项所述主体均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依法负有赔偿责任的人。 C项不属于,故为本题正确答案。

单项选择题
问答题

某市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7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为下月生产计划,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0000元、卖方佣金120000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0000元。
(2)将烟叶一批(账面成本为220000元)发给外地一家烟丝加工厂加工烟丝,加工厂提供辅料一批,加工后直接发给卷烟厂,共收取辅料及加工费不含税金额82000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卷烟厂(受托方没有同类产品售价)。
(3)购进卷烟纸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110000元;支付给运输单位运费,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费发票,运费发票注明运费7500元,建设基金500元,装卸费700元,款项已付,货物已入库。
(4)卷烟厂外购一批材料,不含税价款200000元,取得专用发票;其中15%因管理不善被盗。
(5)将本月进口的部分烟丝,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825000元。
(6)销售自产A牌卷烟200箱(每标准箱五万支,下同),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125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8100元,并已单独记账。
(7)销售自产B牌卷烟15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0000元。
(8)上月收取的包装A牌卷烟的包装物押金7000元已逾期,包装物未收回,押金不予退还。
(9)将自产A牌卷烟10箱移送本厂设在本市的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出厂销售价每箱12500元,零售价(含税)每箱15000元,门市部本月已售出5箱。(已知:进口烟丝关税税率10%;卷烟定额税率为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为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上(含70元)的,税率56%,70元以下的,税率36%,烟丝税率30%,烟丝成本利润率为5%)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计算进口烟丝应缴纳的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