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乔治是英国人,想在中国设立一家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乔治的出资中包括外币、机器设备和几项工业产权。在验资时,发现乔治的机器设备确实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但噪音太大,对原材料的耗费也很严重;几项工业产权在提高产品质量方面效果并不显著,而且作价还很高。则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

A.机器设备符合要求。因为机器设备确实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工业产权也能够提高产品质量

B.机器设备符合要求。因为能够提高生产效率。但是工业产权不能,因为不能显著提高产品质量

C.机器设备不符合要求。因为噪音太大,造成污染。工业产权符合,因为能够提高产品质量

D.都不符合。机器设备噪音太大,造成污染且浪费原材料。工业产权不能显著提高产品质量

答案

参考答案:A,B,C

解析:[考点] 合营企业的设立限制 《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25条规定,作为外国合营者出资的工业产权或者专有技术,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提高生产效率的;(2)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所以,出资中的工业产权不符合要求。《合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4条规定,合营企业造成污染的不予批准。题中的机器设备造成噪音污染,会导致企业不能设立。所以机器设备的出资不符合法律要求。

单项选择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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