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6年3月23日张某经人介绍购进一批假酱油在某县出售,截止3月28日全部售完。2008年3月25日张某被他人告发,县工商机关经过调查核实,于次日作出对其处以500罚款的处罚决定,该处罚决定( )。

A.是对该违法行为的追究,应予以支持
B.是工商机关滥用职权的表现
C.是工商机关越权的表现
D.违反了法定程序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张某2006年3月23日实施的违法行为至3月28日终了。根据该条第2款规定,应当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即2006年3月28日。直至2008年3月25日被人告发,因为还差三天才满两年。故根据25条规定,应当处罚。注意:如果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治安案件,则适用六个月的规定。A项正确,B项错误。对违法销售伪劣商品行为进行管理是工商机关的职权,不属越职,C错误。题干中没有违反法定程序的已知条件.因此D项错误。

单项选择题 案例分析题

2013年3月,甲、乙、丙、丁发起设立A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四人拟定了公司章程,其中关于出资方式的内容为:甲以现金300万元出资;乙以价值280万元的房产出资;丙以劳务和200万元货币出资;丁以价值300万元的专利技术出资。因章程中有不合法之处,2013年4月,四人修改了公司章程。随后,A公司成立。 2014年1月,A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计划审议通过下列事项:更换监事会成员中的职工代表,设立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修改公司基本管理制度,修改公司章程部分内容。 2014年3月,A公司在商品展销会上展销其价值95万元的新设备。因工作人员疏忽,设备价格被错误标为59万元。B公司以59万元的单价订购了10台设备。为结清货款,B公司向A公司签发了一张见票即付的商业汇票,其记载事项有:出票日期为2014年3月3日,收款人为A公司,付款人为C公司,金额为590万元,付款地为C公司住所地,B公司在汇票上签章。A公司随后将该汇票通过背书方式转让给债权人D公司,D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债权人E公司。 2014年3月28日,E公司请求C公司付款,遭拒。于是,E公司打算行使追索权。

A公司章程中确定的出资方式,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丁以价值300万元的专利技术出资

B.乙以价值280万元的房产出资

C.甲以现金300万元出资

D.丙以劳务出资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