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2年)某甲在一企业工作,试用期未满便想解除劳动合同,请问下列各项表述中哪一项是正确的?

A.甲应当提前30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B.甲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C.甲可以随时通知企业解除合同

D.甲在试用期内不得解除合同

答案

参考答案:-1

解析:无正确选项(当年参考答案::C)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因为本题出在《劳动合同法》生效前,因此当时适用《劳动法》第32条的规定解析,即在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劳动合同法》生效后,关于劳动合同的问题不再适用《劳动法》,因此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本体无正确答案。

单项选择题

长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不考虑除增值税以外的其他税费。长城公司自2007年5月起有关房地产的业务资料如下:
(1)2007年9月,长城公司准备将其白用的一栋写字楼出租,以赚取租金,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与甲公司签订了租赁协议,租赁开始日为2007年9月30日,租赁期为1年,每月支付15万元租金。该写字楼的原价为3 600万元,直线法计提折旧,使用年限为3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已计提折旧4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
(2)2007年12月,长城公司对这栋写字楼进行日常维修,发生维修支出1.6万元。
(3)2008年3月31日,该写字楼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并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的市场价格及相关信息,长城公司决定对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2008年3月31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为4 000万元,假设长城公司按净利润的10%计提盈余公积,不考虑所得税的影响。
(4)2008年9月底,长城公司与甲公司的合同到期,为了提高写字楼的租金收入,长城公司在租赁期满后对写字楼进行装修,并与乙公司签订了经营租赁合同,约定在装修完工时将写字楼出租给乙公司。2008年12月1日,写字楼装修完工,共发生支出150万元。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各题:

(4)2008年3月31日,写字楼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时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影响额是( )万元。

A.860

B.460

C.774

D.414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