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李某在婚前系一个体工商户,专营服装生意。李某为扩大生意,遂向同行的吕某借了 10万元钱。并立字据,落款人是李某与吕某。李某在经营过程中结识厂卢某,经过半年的相识了解后决定结婚,卢某跟随李某共同经营生意。李某和卢某用共同经营得来的钱扩大经营并购置了一房产。后因为夫妻两人发现对方都不适合自己,并经常发生争执。于是卢某和李某决定离婚。吕某闻讯后,因李某南下经营,就找卢某要求返还 10万元的借款。但卢某称这10万元是李某在婚前借的,与我无关。后吕某诉至法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吕某只能请求李某还款

B.吕某只能请求卢某还款

C.吕某可向李某和卢某要求还款

D.吕某不能向李某或卢某请求还款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理由:此案例的关键是李某在婚前的个人借款是在婚后用于家庭生活或是用于个人而有根本区别。用于家庭生活的,其配偶要承担还款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41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所以第41条规定了婚后的债务安排,并未对婚前的个人债务作出规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则对婚前和婚后的个人借款各种情况分别作出规定。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19条第3款规定情形的除外。所以在本案中,李某虽是在婚前以个人名义借款,来扩大经营,而扩大经营的所得用于婚后的夫妻共同生活,如购置房产等。所以在离婚后,其配偶卢某也要承担还款的义务。本题答案是C。

单项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


×年×月×日14时,××石化公司炼油厂油品分厂半成品车间无铅汽油罐区操作工黄×在开启210号汽油罐出口阀做循环调合时,误开了211号汽油罐出口阀,造成了211号罐内汽油打入已经满罐但入口阀处于开启状态的210号罐中。15时40分,仪表工陈××从计算机显示屏上发现210号油罐油面不断上升,随后计算机开始“高位报警”,陈××当即让黄××到罐区去核实一下210号罐的油面高度,黄××却误认为是计算机不准确,没去核实也未采取其他措施。16时,在交班时违反规定,没有在油罐现场进行交接班,也未核实油罐流程。17时50分,210号罐浮顶被顶破,汽油大量外冒、气化、扩散、流淌后,19时左右油蒸气遇罐区公路上行驶的由吕××所驾驶的手扶拖拉机的排气管火星而发生爆炸燃烧,万吨油罐冒起冲天大火,罐顶、罐区、阀门、沟管、山林同时多火点烧成一片,燃烧面积达23437.5m2。经过17h的扑救,大火于次日上午10时20分被扑灭,加上扑救地面复燃火势和持续冷却,23个小时后结束战斗。现场2人死亡(其中1名是农民工手扶拖拉机驾驶员吕××),直接经济损失39万元。
经过事后调查,收集到的导致本起事故的一些线索如下:
(1)211罐收满油后,理应关闭罐根阀封罐,但这个岗位不关闭油罐的罐根阀进行封罐已成惯例。
(2)操作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严重违反操作纪律,对210罐的高液位报警无动于衷,既不报告也未认真查找原因。
(3)操作工交接班未到现场进行交接,未认真核对运行流程只是进行了口头交接。
(4)巡回检查挂牌制等岗位责任制未有效落实,缺乏有效的检查与监督。
(5)罐区阀组各阀门上没有标记,几个罐的阀组并列在一条线上。
(6)该油罐区属一级防火防爆区,拖拉机等机动车辆理应禁入,厂里对外单位需进入该区域的机动车实行颁发通行证惯例,但当时手扶拖拉机驾驶员吕××所持的通行证已过期。
(7)防火堤内的排水明沟出罐区没有按规定加装闸门或阀门。
请根据以上情景,回答下列问题。1~4题为单选题,5~8题为多选题。请将正确答案代码填写到题干括号内。

这起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是39万元,若财产损失价值30.9万元,人身伤亡后所支出的费用是5.6万元,那么善后处理费用是( )万元。

A.2.2

B.2.5

C.8.1

D.33.4

E.7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