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哪些权利属于人身权

A.选举权

B.生命健康权

C.荣誉权

D.婚姻自主权

答案

参考答案:B,C,D

解析: 人身权
人身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与其自身不可分离亦不可转让的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法定民事权利。人身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最基本的民事权利,也是其他民事权利得以享有和行使的前提。人身权具有非财产性、不可转让性、不可放弃性、法定性、绝对性和支配性等特征。依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人身权进行不同的分类:以权利主体是否为自然人为标准,可以将人身权分为自然人人身权和非自然人人身权;以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还是身份关系为标准,人身权可以分为人格权和身份权。《民法通则》第五章“第四节人身权”(第98条至第105条)中对人身权进行了相关规定。
A.选举权,是指公民按照法律规定享有选举国家代表机关代表或者其他由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其和被选举权一起统称为选举的权利,是我国人民管理国家的一项最基本的政治权利,而非人身权,故选项A错误。
B.生命健康权,《民法通则》第98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故选项B正确。
C.荣誉权,《民法通则》第102条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荣誉权,禁止非法剥夺公民、法人的荣誉称号。”故选项C正确。
D.婚姻自主权,《民法通则》第103条规定:“公民享有婚姻自主权,禁止买卖、包办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故选项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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