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甲商场为在中秋节前销售月饼,与乙食品厂签订了一份月饼供销合同,约定乙食品厂在农历八月初五交货。后乙食品厂因人员变动等原因,未能按照约定及时交货。甲商场到农历八月十五仍未收到月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商场可以解除合同,但必须征得乙食品厂同意
B.甲商场可以解除合同,但是应当通知乙食品厂
C.甲商场不得解除合同,因为未向乙食品厂进行催告
D.甲商场可以要求乙食品厂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B,D
解析: 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A.B.C.《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甲商场至八月十五仍未收到月饼,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根据上述第(四)项的规定,甲商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故选项B正确。《合同法》第96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93条第2款、第94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催告并非解除合同的要件,故选项A、C错误,选项B正确。
D.《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