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三为骗取李四的钱财,临摹李四的笔迹伪造了一份署名李四、内容为“今借张三人民币捌万元”的假借条,并盗用李四的私章加盖,并向某法院起诉要求还款,还在诉讼过程中指使同事王五作伪证证明李四曾向张三借款。一审法院判决李四限期归还张三借款,二审法院经再次笔迹鉴定判决张三败诉,遂案发。则张三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B.伪证罪
C.伪造有价票证罪
D.妨害作证罪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的性质认定问题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所侵害的主要是人民法院正常的审判活动,可以由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作出处理,不宜以诈骗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因此,A选项错误。B选项伪证罪的犯罪主体只能是证人、鉴定人、记录人、翻译人员,张三是原告,不是伪证罪的主体,故B选项亦不正确。假借条不属于有价票证的范畴,故C选项亦错误,通过排除法可以选出D为正确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