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为一家私营企业的董事兼投资者,但不在该公司任职,2009年从该公司取得董事费收入8万元,将其中2万元通过民政部门捐赠给贫困地区;以投资者的名义向该私营企业借款5万元用于购买房屋,年末未偿还借款。上述事项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 )元。

A.21440

B.11400

C.16190

D.17440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董事费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私营企业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借款不归还,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80000×(1-20%)×30%=19200(元),实际公益救济性捐赠额为20000元,捐赠扣除限额19200元,所以税前扣除捐赠额为19200元。王某应缴纳个人所得税=80000×(1-20%)×(1-30%)×30%-2000+50000×20%=21440(元)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
单项选择题 A1/A2型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