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A市甲公司在B市设立了乙分公司,但乙分公司迟迟没有领取营业执照,后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丙公司订立了一份买卖合同,由于乙公司未能履约,丙公司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丙公司该以谁为被告
A.甲公司
B.乙公司
C.甲公司和乙公司为共同被告
D.甲公司或乙公司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法人分支机构的诉讼地位
《民诉意见》第40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包括:……(5)法人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通常,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但《民诉意见》第40条作了例外规定,法人的分支机构可以作为诉讼主体,但前提是依法设立并领取了营业执照;不符合规定的,仍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由法人作为当事人。所以本案应以甲公司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