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董红系儿童影星,年满9周岁,片酬颇丰。其父董军的亲弟董强,家居山区,生活较为困难。董军征得董红口头同意后,将董红的片酬3000元以董红的名义赠与董强。对董军这一民事行为的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

A.有效。理由是董军为其法定代理人,有权处理其财产
B.有效。理由是董军已征得董红的同意
C.无效。理由是董军未征得董红母亲的同意
D.无效。理由是董军处分董红的财产不是为了董红的利益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考点是监护人的职责。根据《民法通则》第18条,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所以选D项。A项,直接违反了被监护人的利益,董军作为法定代理人,也无权处理。B项,即使征得被监护人的同意,也不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因为无行为能力人不能单独作出法律行为。C项,理由不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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