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酒厂2008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3000公斤,取得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包装物押金5万元,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厂家,则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A.21.15万元
B.26.37万元
C.23.75万元
D.24.25万元
参考答案:A
解析: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该酒厂应纳消费税=(100+5÷1.17)×20%+3000×2×0.5÷10000=21.15(万元)
某酒厂2008年12月销售粮食白酒3000公斤,取得不含税价款100万元,包装物押金5万元,按事先约定的期限,包装物2个月后归还厂家,则该酒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
A.21.15万元
B.26.37万元
C.23.75万元
D.24.25万元
参考答案:A
解析: 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该酒厂应纳消费税=(100+5÷1.17)×20%+3000×2×0.5÷10000=2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