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持有一张票据,但提示承兑时被拒绝承兑,则:
A.甲应当在付款期限届满后行使追索权
B.甲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未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C.甲可以向付款人行使追索权
D.甲不能对该票据上的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同时行使追索权
参考答案:B
解析:《票据法》第61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 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 (1) 汇票被拒绝承兑的; (2)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 (3) 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A项错误。 第66条: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 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通知给其前手或者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规定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的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 在规定期限内将通知按照法定地址或者约定的地址邮寄的,视为已经发出通知。B项正确。 第68条: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持票人可以不按照汇票债务人的先后顺序,对其中任何一人、数人或者全体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被迫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C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