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于1993年5月就其生产的产品以“清风”商标向商标局提出注册申请,商标局于同年8月核准注册了该商标。现在,该商标的有效期即将届满,如果该公司想继续使用该商标,则至少应当在以下哪一时间之前提出续展注册申请
A.2002年11月
B.2003年2月
C.2003年8月
D.2004年2月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测试点] 申请续展注册商标的期限。 《商标法》第37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同时,第38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据此规定,商标权人最迟可在商标有效期满后6个月内提出续展注册申请。本案中该公司的商标有效期 2003年8月届满,因此,该公司应最晚在2004年2月份之前提出续展注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