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乙之间的贷款合同纠纷,经过法院判决,甲应向乙偿还10万元借款。甲没有依照判决的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乙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发现甲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但是查知甲对丙有一到期债权,下列哪个说法是正确的( )

A.乙直接起诉丙,要求丙偿还对甲的到期债务

B.乙向法院申请,由法院通知丙向乙履行债务

C.甲不能提出对于丙的财产进行执行的申请

D.如果丙也无力清偿,但是丙对丁有到期债权,此时,乙可以向丁要求履行债务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 执行制度中的代位申请执行 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理,乙不能直接起诉丙,所以选项A错误。根据《民诉意见》第300条的规定: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通知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该第三人对债务没有异议但又在通知指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以选项B正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也可以提出对第三人财产执行的申请,所以选项C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8条的规定:在对第三人作出强制执行裁定后,第三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不得就第三人对他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所以选项 D错误。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问答题

某校初三语文课上,老师和同学们正在解读鲁迅作品《孔乙己》。一位同学说:“文章最后一段说:‘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一句中的‘大约’和‘的确’是矛盾的。请问:作者为什么要这样写”老师说:“对!这个问题提得好,的确是个非常有价值的问题。那么,为什么会这样呢请同学们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共同解决这个问题。”学生甲:“‘大约’是修饰‘孔乙己的确死了’这一句子的,而‘的确’只是修饰‘死了’这个词的,它们修饰的范围不同,所以并不矛盾。”学生乙:“我们曾经学过,一个病句不但要看它是否有语法错误,还要看它是否符合语言习惯。任何人一看这句话,都会觉得不通顺的。”(同学们都笑了)学生丙:“鲁迅是个大文豪,他也懂得这个道理,可是为什么还要这样写呢”(同学们大笑)学生丁:“我觉得可以这样理解,这个‘大约’是因为孔乙己已死了那么多年,没有人知道他死的消息,人们只能根据推测来判断,而推测的根据是孔乙己一生的遭遇,说明他的死是带有必然性的,所以要在后面用‘的确’这个词。又因为孔乙己很穷,在社会上没有地位,所以他死了也没有人知道得那么确切,作者只能用‘大约’以表示强调。”听了同学们的发言后,老师说:“刚才同学们发言很踊跃,讲的也很有道理。好,下面我们继续学习。”问题:这位教师主要运用了哪一种教学方法其教学方法运用是否得当请结合案例进行评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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