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香港特别行政区长官在何种情况下必须辞职:

A.立法会全体议员的1/4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辞职

B.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C.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

D.立法会全体议员的30名联合动议指控行政长官应当辞职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考点:特别行政区长官
  讲解:《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52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辞职:
  (一) 因严重疾病或其他原因无力履行职务;
  (二) 因两次拒绝签署立法会通过的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仍以全体议员三分之二多数通过所争议的原案,而行政长官仍拒绝签署;
  (三) 因立法会拒绝通过财政预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会,重选的立法会继续拒绝通过所争议的原案。”
  依上述法条可知应选B。

单项选择题
阅读理解与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