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育红学校欲组建电脑教室,分别向几个电脑商发函,称“我学校急需电脑50台,如你公司有货,请速告知”。华夏公司第二日即派人将电脑50台送到学校,而育红学校此时已决定购买另一电脑商的电脑,故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的电脑,由此发生纠纷。关于本案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
A.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邀请
B.育红学校的发函属于要约
C.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属于违约行为
D.育红学校拒绝接受华夏公司电脑不属于违约行为
答案
参考答案:A,D
解析: 由于邀请函内容不确定,所以不是要约,而是要约邀请。因其是要约邀请,所以华夏公司的行为是要约,而不是承诺,故而合同没有成立,育红学校的行为不是违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