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酒厂应纳增值税为( )。

A.64600元

B.68000元

C.76500元

D.68600元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酒厂应纳增值税=[4000×30+23400÷(1+17%)+3500X60+11700÷(1+ 17%)+46800÷(1+17%)]×17%-0=68000(元)
说明:从1995年6月1日起,对销售除啤酒、黄酒外的其他酒类产品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以及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当期销售额征税。因此,没收以前收取的粮食白酒包装物押金时不再计算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而没收以前收取的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则应计入没收时的销售额。

单项选择题
多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