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公司在2006年12月15日与K公司签订了一项产品销售合同。合同规定:产品的销售价格为5 000万元(不含增值税),产品安装调试由K公司负责;合同签订日,K公司预付货款的40%,余款待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后结清。J公司销售给K公司产品的销售价格与销售给其他客户的价格相同。2006年12月26日,J公司将产品运抵K公司,该批产品的实际成本为3 800万元。至2006年12月31日,有关安装调试工作尚未开始。假定安装调试构成销售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该交易,J公司在2006年确认了销售收入5 000万元,并结转销售成本3 800万元;对相关的应收账款未计提坏账准备;注册会计师建议其调整的分录是( )。(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以及分配的调整)
A.借:营业收入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贷:应收账款 5 850
B.借:营业收入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贷:应收账款 3 510 预收账款 2 340借:存货 3 800 贷:营业成本 3 800
C.借:营业收A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贷:应收账款 3 850预收账款 2000
D.借:营业收入 5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0 贷:应收账款 5 850借:存货3 800 贷:营业成本 3 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