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面关于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有权提出对县长的罢免案的主体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县人大 * * 团

B.县人大常务委员会

C.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

D.30名以上代表联名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有权提出罢免案的主体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 * 团、常务委员会或者十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由 * * 团提请大会审议。”据此,D表述不正确,为本题答案。注意与该条第2款规定的乡、镇级有权提出罢免案的主体相区别:“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 * * 团或者五分之一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人民代表大会 * * 、副 * * ,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的罢免案,由 * * 团提请大会审议。”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