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有限责任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B企业是其债权人之一。关于对A公司提起进行重整的申请,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A公司可以自行向人民法院提出进行重整的申请
B.B公司应该在有人向人民法院提起A公司破产的申请后才能提出对A公司重整的申请
C.B公司申请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宣告破产前,A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D.B公司申请对A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后宣告破产前,王某作为拥有A公司15%出资额的股东,可以申请重整
参考答案:D
解析:[考点] 重整申请的主体
《企业破产法》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可见,A选项是正确的,不选。B选项,根据法条规定,债权人申请重整只可以直接申请。如果在债务人认为重整无望直接提出破产申请后再允许债权人提起重整申请,这显然是荒谬的,故B项错误。CD两项与第70条第2款的规定相符。切记,债务人的出资人提出重整申请有严格的前提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