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欠乙1万元,丙为甲的代理人,丙与乙约定,2008年5月1日偿还乙1万元借款。但到了2008年6月1日甲仍未还钱,于是乙向丙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此行为在法律上将产生( )的法律后果。

A.诉讼时效的中断

B.诉讼时效的中止

C.诉讼时效的延长

D.放弃诉讼时效期间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 《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题中,乙向丙表示同意延期履行债务,系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该要求既可以向义务人提出,也可以向保证人、义务人的代理人或财产代管人提出。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