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范教授2006年收入情况如下: (1)每月薪金3000元,职称补贴2000元,国务院特殊津贴200元,12月取得年终奖 20000元; (2)每季度给航空协会讲座一次,每次收入6000元; (3)出版专著1部,稿酬为40000元; (4)曾于2003年出版的一部10000元稿酬(已完税)的专著追加印数,取得稿酬1000元; (5)曾于2002年出版的一部20000元稿酬(已完税)的专著再版,取得稿酬20000元,范教授当即通过政府部门将10000元稿酬捐赠地震灾区; (6)在出访美国期间,其专著被翻译成英文出版,获得版权收入10000美元,(1美元= 8元人民币),在美国该项所得已纳个人所得税折合人民币12000。 要求按下列顺序回答问题: (1)范教授2006年薪金、补贴、奖金类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 (2)当年讲座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 (3)当年出版专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追加印数稿酬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5)再版稿酬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6)转让版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参考答案:
解析:[答案及解析] (1)每月薪金补贴纳税=[(3000+2000)-1600]×15%-125=385(元) 国务院特殊津贴免税 年终奖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000÷12=1666.66查表) 年终奖应纳税=20000×10%-25=1975(元) 2006年薪金、补贴、奖金类收入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385×12+1975=6595(元) (2)当年讲座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总和 =6000×(1-20%)×20%×4=3840(元) (3)当年出版专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40000×(1-20%)×20%×(1-30%)=4480(元) (4)追加印数稿酬应与以前发放的稿酬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1000×(1-20%)×20%×(1-30%)=112(元) (5)再版稿酬应视作另一次稿酬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20000×(1-20%)=16000(元) 捐赠限额=16000×30%=4800(元) 再版稿酬应纳税=(16000-4800)×20%×(1-30%)=1568(元) (6)转让版权应纳的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10000×8×(1-20%)=64000(元) 个人所得额抵扣限额=64000×20%=12800(元) 应在我国补缴个人所得税=12800-12000=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