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2011年7月15日通过报纸发布广告,称其有某型号的电脑出售,每台售价5000元。随到随购,数量不限,广告有效期到2011年7月30日。乙公司委托丙携带金额20万元的支票于2011年7月26日到甲公司购买电脑,但甲公司称广告所述电脑已全部售完。乙公司为此受到一定的经济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B.甲公司的广告不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C.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不构成承诺,甲公司不承担违约责任
D.甲公司的广告构成要约,乙公司的行为构成承诺,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 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的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判断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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