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07年7月1日开始对一生产用厂房进行改扩建,改扩建前该厂房的原价为2000万元,已计提折旧200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0万元。在改扩建过程中领用工程物资400万元,领用生产用原材料200万元,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为34万元。发生改扩建人员薪酬50万元,用银行存款支付其他费用66万元。该厂房于2007年12月20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企业对改扩建后的厂房采用双倍余额法计提折旧,预计尚可使用年限为8年,预计净残值为50万元。2009年12月10日,由于所生产的产品停产,甲决定将上述厂房以经营租赁方式对外出租,租赁期为2年,每年末收取租金,每年租金为400万元,起租日为2009年12月31日,到期日为2011年12月31日,对租出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租出后,该厂房仍按原折旧方法,折旧年限和预计净残值计提折旧。税法规定,租金收入应按5%标准收取营业税。则2010年因出租此厂房产生的其他业务利润为()万元。
A.25.34875
B.35.46875
C.20.21875
D.35.28775
参考答案:B
解析:
①2007年末该厂房的原价=2000-200-100+400+200+34+50+66=2450(万元);
②2008年厂房的折旧=2450×25%=612.5(万元);
③2009年厂房的折旧=(2450-612.5)×25%=459.375(万元);
④2010年厂房的折旧=(2450-612.5-459.375)×25%=344.53125(万元);
⑤2010年的租金收入为400万元;
⑥2010年因租金收入交纳的营业税为20万元(=400×5%)
⑦2010年因出租厂房产生的其他业务利润=400-344.53125-20=35.468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