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甲公司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商品给乙公司,2011年1月10日发出商品1000件,价款总计500万元,销售成本率为80%,增值税税率为17%。合同约定当日支付40%的合同价款,余款分3年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该笔价款的公允价值是450万元。假定甲公司在合同签订当日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取增值税税额85万元,折现率为9.5%。则甲公司2011年末“长期应收款”的列报额为()万元。

A.150 

B.250 

C.173.75 

D.171.5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合同或协仪价款的收取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本题甲公司账务处理如下:

借:长期应收款 300

银行存款 285(500×40%+85)

贷:主营业务收入 450

未实现融资收益 5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85

借:主营业务成本 400(500×80%)

贷:库存商品 400

2011年应当分摊的未实现融资收益金额=(300-50)×9.5%=23.75(万元)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23.75

贷:财务费用 23.75

所以2011年末“长期应收款”的列报额=(300-100)-(50-23.75)=173.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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