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大中刑律统类编纂于
A.唐朝
B.宋朝
C.五代
D.元朝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此题主要考查的知识点是唐朝末期的立法情况。唐宣宗大中年间将《唐律》按性质分为121门,并将“条件相类”的令、格、式、敕附于律文之后,“以刑律分类为门,附以格敕”,编成《大中刑律统类》。《大中刑律统类》所确立的律、令、格、式混为一体,分门编排的体例,改变了自秦汉以来法典编纂的传统,开创了“刑律统类”编纂体例的先河,被后人称为“刑统”。这种新的法典编纂的形式,对继唐而立的宋朝产生了重要影响。宋朝建立后不久,即颁行了《宋刑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