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之后不久,一位公侯因故意伤害他人而获罪,但他可以根据汉高祖的这一诏书规定享受何种优待

A.上请
B.恤刑
C.汉律儒家化
D.首匿

答案

参考答案:A

解析:[考点] 汉朝时的上请制度
汉律儒家化的两大表现就是上请制度和恤刑制度的确立。上请制度,即通过请示皇帝给有罪的贵族官僚某些优待。其后,宣帝、平帝相继规定上请制度。恤刑是汉统治者以“为政以仁”相标榜,强调贯彻儒家矜老恤幼的思想。年80岁以上的老人,8岁以下的幼童,以及怀孕未产的妇女,老师、侏儒等,在有罪监禁期间,给予不戴刑具的优待。老人、幼童以及连坐妇女,除犯大逆不道诏书指明追捕的犯罪外,一律不再拘捕监禁。而C选项汉律儒家化是汉朝律法遵照儒家思想的表现,不符合本题的要求。D选项首匿制度是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体现,它是在汉宜帝时期确立的,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不负刑事责任,但这一制度在汉高祖时尚未确立,所以与本题的时间要求不符合;不应入选。

解答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