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张某与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1年,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劳动合同无效

B.劳动合同有效,试用期条款无效,即张某没有试用期

C.劳动合同有效,试用期条款部分无效,张某的试用期为6个月

D.劳动合同有效,试用期条款也有效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考点]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6个月的劳动合同和试用期条款的效力
《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第18条第2款规定:“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试用期超过6个月,超过的部分无效,即试用期条款部分无效,试用期按照法律规定为6个月,所以C选项正确。

问答题

李天志与妻子朱兰、女儿李梅(11周岁)一家三口住在贫困山村。为脱贫致富,1998年12月李天志分别向信用社和复员军人张海借款1万元,写下欠条1万元,共计3万元,购买邻村一台旧卡车开始货运业务。1999年1月,在尚未办理各项车辆运输保险的情况下,李天志在下雪天,山路十分滑的危险下为村民刘江运货进城,不幸坠入山谷,车毁货损人亡。朱兰得知后,痛不欲生,当晚上吊自杀,留下孤儿李梅。村委会在全权处理李、朱丧事并清查其财产债务后,会同乡民政干部组织召开了一个特别会议。参加人有村委会和乡民政干部、邻村村长、信用社负责人、刘江、张海、李梅和李梅的堂叔李天容。会议形成了一个书面协议.内容是:(1)朱兰名下存折2 000元清偿刘江的货损;(2)瓦房1间及农具、家庭生活用品约价值1万元由张海负责处理,折抵其借款1万元;(3)丧葬费1 000元由村承担;(4)欠信用社和邻村的2万元由李梅在年满18周岁以后5年内还清,但不计利息;(5)李梅今后由其堂叔李天容抚养。参会人员分别签字盖章,李梅也签字同意并加按手印。但李天容虽同意抚养李梅,却提出自己家境过于贫困,难以保证李梅的学习和生活,建议在财产上有所照顾。请回答以下问题: (1)该协议涉及哪些方面的法律问题(2)你认为本案依法应如何处理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