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王某户籍所在地是甲市A区,工作单位所在地是甲市B区。2002年1月工某在乙市出差时因涉嫌嫖娼被乙市A区公安分局传唤,后被该公安分局以嫖娼为由处以罚款500元。在被处罚以前,王某被留置于乙市B区两天。经复汉王某对罚款和留置措施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哪一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A.甲市A区人民法院
B.甲市B区人民法院
C.乙市A区人民法院
D.乙市B区人民法院
答案
参考答案:B
解析: A选项不当选,《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规定:《行政诉讼法》第18条规定的“原告所在地”,包括原告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和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甲市A区属于原告王某户籍所在地,该区法院有管辖权,因此,A项不当选。 C选项不当选,因为乙市A区人民法院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对该案有管辖权。D选项也不当选,乙市B区人民法院是原告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根据上述《行政诉讼法解释》第9条的规定,对该案有管辖权。 甲市B区既不是原告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的法院,也不是被告所在地的法院,而是王某工作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该区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故B选项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