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某食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因管理不善毁损一批食品,账面成本18000元,成本中外购比例40%,该企业的损失得到税务机关的审核和确认,该业务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为( )元。
A.7200
B.10981
C.16177
D.19224
答案
参考答案:D
解析:不得从销项税金中抵扣的进项税金,应视同企业财产损失,准予与存货损失一起在所得税税前按规定扣除。不得抵扣的进项税=18000×40%×17%=1224(元);在所得税前可扣除的损失金额=18000+1224=1922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