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2001年1月1日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和2002年适用的所得税率为15%,从2003年1月1日起改按33%的所得税率计征所得税。该公司从2003年1月1日起对所得税的核算由应付税款法改为债务法,2001年和2002年累积发生的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 650000元,至2005年12月31日止,累积发生的可抵减时间性差异为200000元、应纳税时间性差异为1000000元。该公司所采用的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及其计算的金额中,正确的有( )。
A.2001年和2002年不计算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当期应交的所得税等于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B.至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递延税款账面贷方余额为264000元
C.2003年末的资产负债表中,递延税款贷项年初数应当反映97500元
D.2003年1月1日计算并确认递延税款借方金额214500元,并减少当期所得税费用 214500元
E.2003年1月1日采用追溯调整法,计算并确认递延税款贷方金额214500元,并调减年初留存收益214500元
参考答案:A,B,D
解析: 2001年新设立,则2001年和2002年不计算应纳税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影响金额:至 2005年12月31日该公司递延税款账面贷方余额=(1000000-200000)×33%=264000元.2005年1月1日采用追溯调整法计算并确认递延税款贷方金额用现行所得税牟计算为:650000×32%=214500元,并调减年初留存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