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多项选择题
张某15岁时强 * * 她人,在4年后案发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他一起被立案侦查的还有其21岁朋友王某。公安机关经过侦查查明王某并未参与强 * * 行为,只是经常和张某在一起厮混而已,因而决定撤销关于王某的案件部分。张某最终被起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开庭审判了此案。对于此案,下述各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A.当张某未委托辩护人时,人民法院也可以不给其指定辩护人
B.张某可以委托王某作为他的辩护人
C.张某可以委托他的一位正在某人民法院做陪审员的堂兄作为辩护人
D.张某可以委托在政府机关工作的朋友李某作为辩护人
答案
参考答案:A,B,C,D
解析:本题考辩护人的资格问题,只要知道法条的规定该题难度并不大。《刑诉法解释》第33条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过程中,应当充分保证被告人行使《刑事诉讼法》第32条规定的辩护权利。但下列人员不得被委托担任辩护人:“(一)被宣告缓刑和刑罚尚未执行完毕的人;(二)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三)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人;(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的现职人员;(五)本院的人民陪审员;(六)与本案审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七)外国人或者无国籍人。前款第(四)、(五)、(六)、(七)项规定的人员,如果是被告人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由被告人委托担任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