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单项选择题

2001年9月1日某公司由于承担国家重要工程项目,经批准免税进口了一套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项目完工,2003年8月31日公司将该设备出售给了国内另一家企业。该电子设备的到岸价格为300万元,关税税率为10%,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5年,按规定公司应补缴关税( )。

A.12万元
B.15万元
C.18万元
D.30万元

答案

参考答案:C

解析: 纳税人转让出售减免税进口货物时,应以该货物原进口时的成交价格为基础,扣除按使用年限折算的折旧额确定完税价格,补交进口关税。应补关税=300万元×[1-24/(5×12)]×10%=18万元。

选择题
单项选择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