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卷烟厂(位于市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8年12月从农民手中收购烟叶,收购凭证上注明收购价30000元(该烟厂自己承担了付给烟农的收购价10%的补贴),支付运费1000元,装卸费500元,并取得了符合规定的运费发票;甲卷烟厂自某烟丝厂外购烟丝,取得专用发票,支付不含税销售额150000元,80%用于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卷烟17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16500元;企业职工浴池领用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时取得普通发票的劳保用品,成本8600元,领用从一般纳税人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合法的运输发票的煤炭,成本34290元(包括买价30000元,运输成本 2790元,装卸费1500元)。对上述业务税务处理正确的有( )。(A牌卷烟的不含增值税调拨价为78元/条,本月取得的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本期烟叶税为6600元)
A.甲企业购进烟叶业务的进项税为5218元
B.甲卷烟厂应纳增值税44197元
C.甲卷烟厂应申报缴纳消费税153975元
D.甲卷烟厂本月转出进项税额4138元
E.甲企业本期可以抵扣已纳消费税为35800元